创科实习计划
目的: 「创科实习计划」旨在鼓励STEM学生在修读有关学科期间,体验与创新及科技(创科)相关的工作,及早培养他们对在毕业后投身创科事业的兴趣,藉此壮大本地的创科人才库。
详情:
实习职位:
- 实习职位可以是新设或属公司/机构现有内部实习计划的职位,惟须符合以下规定︰
1.属本地或非本地的全职职位,为期不少于连续28曆日;以及
2.提供与创科相关而有实质意义的工作(经由指定大学安排的实习,须经有关大学审批)。
「计划」採用比较宽鬆的创科定义,凡实习职位的实际工作包含创科元素(例如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数码市场推广及用于製造业的数据分析等),即视为与创科相关。实习期内参与「计划」的僱主、研发中心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可在「计划」的津贴以外,发放酬金,并因应其内部政策、业界标准或市场水平,全权釐定酬金的水平,惟不得影响实习学生在「计划」下获得的津贴额。
- 津贴及资助:实习学生将按照各参与机构的安排获得津贴。由2025年4月1日起,「计划」下每名实习学生的津贴额为每月港币11,490元,津贴期上限由各参与机构釐定,惟每学年不得超过90天。创新科技署会以发还款项方式向参与机构发放资助
申请资格及要求:
参与机构:本地指定大学,包括其于大湾区设立的分校,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均合资格参与「计划」。全部参与机构及其联络方式,表列于以下「查询」部分。各参与机构可因应本身的情况,订定补充规定和作出具体安排。
学生:「计划」接受主修由参与大学开办的全日制合资格STEM相关课程的本地和非本地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非本地生只可在香港参加实习工作,并须符合由入境事务处发出的签证/进入许可的逗留条件。经由研发中心或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安排的实习接受在本地及非本地大学(包括本地指定大学在大湾区设立的分校)主修全日制合资格STEM课程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参加。获「计划」资助的实习学生不能同时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的其他实习津贴。
僱主:「计划」欢迎所有公司/机构因应各大学的安排,提供与创科相关的实习职位,以及聘用合资格的实习学生受惠于「计划」。如有需要,大学可能会要求参与「计划」的僱主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及证明,包括用作支持实习职位与创科相关和符合实习意义。参与「计划」的僱主应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切的指导。大学或会在实习期间到实习学生的工作地点进行探访,以确认学生的实习体验与创科相关,且具意义。
参与「计划」的僱主可因应其内部政策、业界标准或市场水平,在「计划」的津贴以外,向实习学生发放酬金。公司/机构不能因聘用「计划」的实习学生而获取香港特区政府的其他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