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目的:鼓励企业聘请香港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促进他们的事业发展及大湾区内的人才交流。
详情:在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均有业务的企业,按照香港法例聘请并派驻香港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职培训,可向政府申领的津贴为每名参与青年薪酬的60%,上限增加至每月12,000港元,为期最长18个月。企业须以不低于月薪18,000港元聘请持有学士或以上学历的青年,并按市场薪酬水平聘用持有副学位的青年。
申请资格及要求:
- 29岁或以下
- 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副学位或以上学历
- 可合法在香港受雇工作的香港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