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智优计划
目的:旨在提供资助予有利香港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的项目,以推动和促进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将香港建立为亚洲创意之都。
详情:「创意智优计划」资助目标与文创产业发展处推动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的策略重点相符的项目。有关的策略重点包括-
- 培育人才及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
- 开拓市场;
- 推动更多跨界别、跨文化艺术领域的合作;以及
- 推动香港成为亚洲创意之都,并在社会营造创意氛围。
资助会以拨款的形式发放。
申请资格及要求:
一般而言,申请者须为本港註册的机构/组织,包括本地学术机构、支援业界组织、工商团体、专业团体、研究机构和公司(申请机构须为根据香港法例包括《公司条例》註册的团体或公司(第622章))。「文创产业发展处」及其他政府部门亦可申请资助。
凡属于电影发展基金、电影贷款保证基金及其他政府支援计划涵盖范围下的项目部分,以及将会或已经从政府或已知的其他财政来源接受资助的项目部分,均不能申请「创意智优计划」的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