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专项基金 (BUD Fund)
目的:资助香港非上市企业在中国内地、自贸协定及/或投资协定经济体发展品牌、升级转型、拓展营销
详情:
- 任何有助个别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或拓展营销,以发展中国内地及其他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的市场(共40个经济体)之项目均可申请资助。
- 为让更多香港企业利用资助发展业务,政府已推出「BUD专项基金」- 申请易,以加快审批涉及特定措施而资助金额为10万元或以下的申请。
- 为协助香港企业透过发展电子商贸(电商)业务拓展中国内地及东盟十国市场,政府已推出「BUD专项基金」-电商易,让每家企业可于基金700万元的累计资助上限中,可灵活运用100万元在中国内地及东盟十国市场推行电商项目。
申请资格及要求:
- 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 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