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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才库(适用于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

研究人才库 (RTH-TC)(适用于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

目的: 旨在提供资助予正在或拟在香港进行研究和发展(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以聘用研究人才从事研发工作。「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库」整合了此前适用于为在港进行研发活动的科技公司而设的「研究员计划」及「博士专才库」。

详情:

  • 每间申请公司可同时聘用最多4名研究人才。
  • 每名研究人才在「研究人才库」下的聘用期一般最长为36个月。
  • 每名持有学士学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为20,000港元;持有硕士学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为23,000港元;至于持有博士学位研究人才的每月最高薪酬津贴额则为35,000港元。
  • 以博士学位参与「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库」的研究人才,会获提供额外每月10,000港元的生活津贴。

申请资格及要求:
申请公司

  • 正在或拟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
  • 在提交申请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于香港登记或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于香港成立; 以及
  • 非政府资助机构或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研究人才

  • 须在「科技公司研究人才库」聘用期内,合法获准在香港工作;
  • 须持有由本地大学颁授、或由本地大学与非本地大学联合颁授或由具特别认受性的非
  • 本地院校颁授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颁授的学位须为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STEM」)相关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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