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專項基金 (BUD Fund)
目的:資助香港非上市企業在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經濟體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拓展營銷
詳情:
- 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或拓展營銷,以發展中國內地及其他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的市場(共40個經濟體)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
- 為讓更多香港企業利用資助發展業務,政府已推出「BUD專項基金」- 申請易,以加快審批涉及特定措施而資助金額為10萬元或以下的申請。
- 為協助香港企業透過發展電子商貿(電商)業務拓展中國內地及東盟十國市場,政府已推出「BUD專項基金」-電商易,讓每家企業可於基金700萬元的累計資助上限中,可靈活運用100萬元在中國內地及東盟十國市場推行電商項目。
申請資格及要求:
- 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企業
-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