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目的: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詳情:
資助推廣活動包括:
- 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網上貿易展覽會
-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 網上商貿考察團
-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
-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
-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資助金額
- 配對資助:政府會以1(政府):3(申請企業)的配對形式提供資助。
- 每宗成功獲批的申請之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25%或港幣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 每家企業累計資助額上限為港幣100萬元,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個別上限也可能適用於同一申請下的某些可獲資助開支項目。
申請資格及要求:
- 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企業
- 在申請基金時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並非申請涉及的推廣活動及與該活動有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 如企業以前曾獲基金資助,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