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電子通訊
聯絡我們

農業持續發展基金

農業持續發展基金

目的:
基金旨在資助務實、應用為本的項目、計劃或研究工作,協助農戶提升生產力和產量,以及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增強業界的整體競爭力。

詳情:

任何有助推動農業現代化和持續發展的計劃、項目及研究,從而提升農業的整體競爭力,將會按其個別情況加以考慮、審核和批核。

申請資格及要求:
下列機構將符合資格申請-

  • (如由法人機構提出申請,有關單位須為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及與香港有密切聯繫;或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單位,以及已證明與本港農業有密切聯繫。這些單位包括本地註冊的農業合作社、非牟利農業團體、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或
  • 本港的學術及研究機構。
  • 與海外團體及機構共同提出的申請亦可接受,但有關項目須由符合上文所述條件的本地團體/農業團體主導進行。

了解更多農業持續發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