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智優計劃
目的:旨在提供資助予有利香港文化及創意產業發展的項目,以推動和促進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將香港建立為亞洲創意之都。
詳情:「創意智優計劃」資助目標與文創產業發展處推動文化及創意產業發展的策略重點相符的項目。有關的策略重點包括-
- 培育人才及促進初創企業的發展;
- 開拓市場;
- 推動更多跨界別、跨文化藝術領域的合作;以及
- 推動香港成為亞洲創意之都,並在社會營造創意氛圍。
資助會以撥款的形式發放。
申請資格及要求:
一般而言,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的機構/組織,包括本地學術機構、支援業界組織、工商團體、專業團體、研究機構和公司(申請機構須為根據香港法例包括《公司條例》註冊的團體或公司(第622章))。「文創產業發展處」及其他政府部門亦可申請資助。
凡屬於電影發展基金、電影貸款保證基金及其他政府支援計劃涵蓋範圍下的項目部分,以及將會或已經從政府或已知的其他財政來源接受資助的項目部分,均不能申請「創意智優計劃」的資助。


